蒙古国总理鲁·奥云额尔登在国家大呼拉尔全体会议上的发言  
	2025年4月25日
	尊敬的国家大呼拉尔主席、各位议员:
	今天,我向大家介绍蒙古国政府关于国家财富基金的政策与基本原则。
	自然资源的战略意义  
	自然资源是不可再生的珍贵财富,历经亿年形成。全球工业革命以来,煤炭、铁、铜等资源需求激增,铜、稀土等矿产在电子、可再生能源、人工智能、军事科技等领域更具战略价值,成为大国竞争焦点。蒙古国标志性矿床,如额尔登特、奥尤陶勒盖、塔旺陶勒盖,形成于2.5亿至3亿年前,是国家发展的核心资产。
	国家财富基金的历史与必要性  
	全球已有超100个财富基金,管理资产达13万亿美元。科威特1953年设立投资局,挪威1990年建立财富基金,均是成功范例。蒙古国于2009年设立“人类发展基金”,2016年设立“未来遗产基金”,并通过2019年宪法修订确立了国家财富基金的法律基础,明确资源收益归全体人民,集中于财富基金,公平分配。
	国家财富基金法的实施成效  
	依据《远景-2050》政策,国家财富基金法于2024年4月19日生效。一年来,4956亿图格里克存入公民个人账户,民众可通过E-Mongolia系统查询资金情况,基金治理基础得以夯实。重大项目重启,投资者信心增强,展现了基金的积极成效。感谢总统乌·呼日勒苏赫及各党派议员的支持,共同推动“蒙古人做自己财富的主人”倡议。
	面临的挑战与未来方向  
	当前,全球经济面临疫情、战争及贸易战影响,不确定性指数创历史次高。蒙古国出口产品价格下滑,经济承压。矿业占国家预算收入31%、出口90%,但民生改善、地方发展成效有限,资源使用费分配透明度不足,引发社会批评。
	为此,我们提出以下改革方向,基于宪法第6.2条,确保资源收益公平分配,保障现世与未来公民权益:  
	1. 重新定义资源使用费分配机制:  
	   - 50%存入未来遗产基金;  
	   - 25%存入积累基金,包含战略矿山34%股息及特别使用费;  
	   - 15%存入发展基金;  
	   - 10%存入地区和地方基金。  
	2. 分阶段提升分配比例:  
	   到2030年、2040年、2050年,逐步实现33%用于未来世代、33%用于公民个人积累、33%用于国家及地方发展。  
	行动倡议  
	国家财富基金是政府、公民、企业、投资者共同参与的“新契约”。我呼吁:  
	1. 议员们审议并支持国家财富基金法修正案;  
	2. 矿业企业尊重宪法原则,积极参与谈判,推动社会认可的新项目;  
	3. 社会各界凝聚共识,共同开创透明、公平的矿业与投资新时代。
	让我们以勇气和决心,通过国家财富基金,驱动蒙古国快速发展!
	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