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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3 13: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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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人以不拘礼节著称于世。在写字楼里,人们常常发现“白领工人”不穿外套、不系领带地坐在自己的办公室里工作。有电话交谈时,他们会朝椅背一靠,把双足往桌子上搁,悠哉悠哉地在电话里“侃”上个半天。在大学校园里,美国教授身穿牛仔裤、足蹬耐克鞋进教育上课的例子数不胜数。更有甚者,美国教授讲到来劲之处,会一屁股往讲台上一坐,神采飞扬地滔滔不绝一番,不分年龄,不分性别。更常见的情形,是美国父子之间、母女之间的随和、轻松关系。无论是在电影里,还是在实际生活中,我们以常看见美国长辈与幼辈互拍肩膀、无拘无束的镜头。所有这一切都源于美国人不拘礼节(informality)的习性。
从文化角度上讲,美国人不拘礼节的习性与他们的民主平等观念相关。我们知道,美国历史发展进程中,投有封建社会这一阶段。贵族、贱民、等级、王室等欧洲大陆盛行的一套东西,在美国没有或者有实际意义。人们对家庭、地位、身份不十分看重:更主要的是当事人本身的实际成就。这种产生于美国早期开发阶段的观念很大程度上已成了美国文化传统中的“沉淀物”。因为大家珍视平等的权利,人们互相交往中就没有必要过份讲究各种各样的繁缛礼节了。上级与下级之间,家长与子女之间,老板与工人之间,教授与学生之间,都是如此。关于这一点,人们只要注意一下美国人与人见面时的打招方式即可一清二楚了。不管是下属见到上司,还是学生见到师长,美国人一般只需笑一笑,说声“嗨” (Hi)或者“哈罗”(Hello)即可,而不必加上各种头街。还有,美国人在社交场合散席或者业务会议散会时,较少与人一个个地道别,而是向大家挥手说一声“好啦,我们再见吧”(Well, so long everybody)。这样做并不表示人们相互间缺少敬意,而是人们长年累月的习惯使然。
不拘礼节是为了使人们在交往中更轻松、自在一些,从而更快地缩短人们之间的距离。这也许是美国人性格开朗的一个原因。
头衔与称呼。
由于美国人强调平等,他们的社会等级观念相对而言比较淡薄,所以他们没有家庭世袭的头衔。相反,美国人喜欢用职业的名衔作为称呼,因为它靠自己“挣得” 的,而不是世袭相传的。譬如,法官、军官、政府官员、教授和宗教领袖等。试举例如下:哈利法官(Judge Harley)、史密斯参议员(Senator Smith)、克拉克将军(General Clark)、布朗医生(Dr. Brown)、格林教授(Professor Green)、怀特神父(Father White)、科恩老师(Rabbi Cohen,对犹太人的尊敬用语)、格雷主教(Bishop Gray)等。
从事其他行业的人,美国人以“先生”、“小姐”、“太太”相称。
美国人首次见面,若不晓得对方的头衔,但又要表示对他尊敬,他们常用“先生”(sir)或者“夫人”(madam)称呼。被你这样称呼的人将立刻明白,你不清楚该如何称呼他,于是,他会把合适的称呼告诉你。一般而言,除非一个人从事于某种专业性工作,如医生、教授等,美国人不常用正式名衔。这是因为美国人强调友好、不拘礼节的关系,而不重视名衔地位。美国人认为,即使直接称呼一个人的名字,人们同样可以对他表示尊敬。事实上,大多数美国人不愿意自己因年龄或社会地位的关系而要他人特别尊敬他。这样会叫他们觉得不自在,觉得互相的距离过于分开拉大。许多美国人甚至觉得 “先生”、“太太”、“小姐”的称呼也太一本正经,所以,他们倾向于直呼名字。譬如,“别叫我史密斯太太,叫我萨莉好了”。美国人认为,直呼其名,往往更容易表示友善和喜爱。
当然,作介绍时,人们须连名带姓,如“玛丽 史密斯,这位是约翰琼斯。”刚开头时,被介绍认识的人可能仍用对方的姓作称呼,如“史密斯小姐”,“琼斯先生”等。但没过多久,待对方开始熟悉、谈得投机之后,其中一人会问对方,“你介意我用你的名称呼你吗?”一般情况下,没人会介意。于是,双方便直呼名字,继续他们的交谈。因此,美国人聚在一起聊天时,很少使用头衔或者 “先生”之类的词。
样样自己动手。
欧洲、亚洲等国家的有钱,为了显示气派,或者为了从琐碎的家务中解脱出来,常常雇佣女仆、厨师和司机等人侍候自己及家人。美国人中,这种情形不多,因为他们讲究“自己动手”(do it yourself)。在美国,不管是医生、教授、律师、商人,他们都是自己煮饭、洗衣、上市场购货。他们有社会身份,但不认为干家务会降低他们的体面身份。他们也有经济实力雇佣“保姆”,但觉得自己会做,没此必要。上美国人家作客,人们可以常常看见大教授、名医生自己下厨烧饭做菜。至于修剪草坪、整理车库和油漆屋顶等之类的粗活,有社会身份的人不仅无厌烦之感,反而会乐此不疲地投入其中。
“自己动手”的习惯与美国人的拓荒精神有密切关系。想像一下,在人烟荒芜的大西部,人们与荒野相伴,与自然共存,从基本的饮食起居到复杂的医疗教育,一切都得依赖自己。经过几十多年的锤炼熏陶,这种“自己动手”的自立精神便深深地铸造进美国人的文化基因之中。此外,在美国人看来,“do-it- yourself”不仅体现着人们的自立精神,而且人们还能从“动手”之后的成果中看到自己的能力和自己的价值。
当然,“自己动手”的文化习俗还有其他原因。美国人喜欢务实,而雇佣他人干活实际上就是花钱“买”服务。一般的美国人,只要自己能干、能胜任,不愿花钱请他人代劳,认为这是不必要的开销。还有,美国人重视隐私(privacy),关注家里的宁静。有陌生人在屋内经常走动,无疑会对隐私和宁静造成消极性的影响。因此,他们不愿牺牲隐私和宁静去换取一份清闲。
不喜欢沉默。与美国人有过接触的人都有这种感觉,西方人中要数美国人最奔放、最随和、最坦率――这当然是美国人的可爱之处。这种奔放,随和性格在“侃大山”上表现得十分显著。美国人一旦与人拉开“话匣子”,便会滔滔不绝地讲个不停。他们不喜欢“干”坐着不出声,若是发现“对话者”久不出声,会马上设法让他加入“神侃” 之中。
有时,他们会问某人是否身体不适;有时,他介会问是否有什么心事;有时,他们干脆询问是否要求帮忙。沉默对他们来说,往往意味着“话不投机”,或者“不敢恭维”,或者“不想与你谈”。因此,美国人聊开后很少有停顿,说话双方总是尽力使谈话继续下去,直至“谈兴”淡薄为止。如果美国人在谈话中发现两者谈不拢,他们往往以沉默来表示:既然双方的观点难以相吻合,继续争辩下去会有失礼貌、甚至伤害感情。与其那样,不如以沉默“泰然处之”。
生活节奏。
美利坚民族是个年轻、天真、自信、富有生气的民族。像个血气方刚的青年人,美国人生性好动,不甘寂寞。像个精力充沛的年轻人,美国人不停地干这忙那,似乎有永远也使不完的精力。城市里的人似乎永远赶着去什么地方;乡村里的人总是在农田、养鸡场、谷仓、奶牛场之间奔跑不停;办公室里的人有着堆成山似的文字工作(paper work)要做;公司里的秘书手脚不停地接电话、送文件。你在街上走逛,后面的人会大步流星地超赶到你的前面;你去餐馆就餐,难得寻觅到能与你说笑寒喧的伴侣。生活的节奏像一根上足了的发条一样,有条不紊地不停运转,构成了一幅繁忙、近乎于疯狂的现代人生活画面。美国人的快节奏生活方式,除了止述美利坚民族好动不好静的秉性之外,很大程度上与他们社会的激烈竞争息息相关。美国是个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国家,“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法则是它的运转规律,不进则退,不胜则败。为了生存和成功,美国人必须拼搏和奋斗,而拼搏与奋斗的一个重要方面是与他人抢时间、争速度,使自己始终处于依靠地位。由此可见,美国人的快节奏生活方式是被他们紧张激烈的社会竞争所“逼迫”出来的。因为这种“逼迫”无时不在、无处不有,美国人对快节奏生活方式也就习惯成自然了。
个人进步。
美国是个尊重个性、崇尚个人主义的国家,个人奋斗成功的故事是“美国梦”的精髓部分。无论是卡内基从一贫如洗的学徒工到富甲天下的钢铁大王,还是林肯从平头百姓之家平步青云地登上总统宝座,他们都是普通美国人津津乐道、梦寐以求的个人成功典范。
在世界上许多国家里,人事关系、家庭背景是一个人获得成功的必不可少的条件,如在意大利,人们需要教父的帮助,在非洲,人们必须得到酋长的引荐。但在美国,人事关系固然有助于人们取得成功,但更重要的,是个人的努力精神、才能智慧、进取勇气和随和性格。美国是个“自己动手”的社会,人们对机会均等的观念坚信不移。在那里,成功既不靠家世“祖传”,也不靠他人赐予。个人进步,全在于自己的艰辛努力和不息奋斗;个人进步,也是自我价值实现的主要标志。从一定程度上讲,个人进步的衡量标准之一是看一个人的职位升迁,因为常识告诉人们,任何一个单位,凡奉行任人唯贤精神的,只有那些有才能、工作成绩出色的人,才可能经常得到提拔晋升。鉴于这个原因,美国人对获取一份好工作――一份时常能带来机遇的工作,十分重视。受聘之前,他们多方打听,仔细调查,尽量设法确信那份工作对自己有利。一旦发现工作环境不利,美国人会毫不犹豫地改换门庭,另谋他职,即“跳槽”(job-hopping),因为大多数美国人都遵守此则行事,离职对于他们决非什么不体面的事情;相反,它睦作追求个人进步的一种象征,被看作寻觅升迁机会的一种努力。
说话直率。
中国有一条古训,“礼多人不怪”。我们请人来家吃饭时,明明做了一桌子的菜,却对客人说:“今天没什么菜,随便吃吃”。我们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自谦在我们文化里是一种礼貌。然而,美国人对这类“转弯抹角”方式表达的礼貌觉得难以恭维。与大多数欧洲国家的人一样,美国人喜欢直率地表述自己的观点和意见。在他们看来,一是一,二是二,没有必要在简单的事实面前添加多余的修饰词句。譬如:美国人请人去他家作客,他们会指着桌上的菜肴明确地告诉客人,“我们为你的到来,准备了这些好吃的东西,希望你喜欢它们”。
美国人认为,我真诚地邀请你来,当然得让你明白我的诚意所在。由于美国人讲究直率,在平时的交往中,他们对事情和人都乐于直抒己见,坦言相告。他们认为,各人意见不同是理所当然的事,所以,人们在交换意见和随便闲聊中,决不会因你的意见不同而感到大惊小怪。一句话,只要言词不太唐突、尖刻,意见上的争执是无伤大雅的。
这种直率反映在评议使用上,美国人在交谈中“废话”(waste words)较少。他们在回答他人的提问时,喜欢用简单、但观点明确的“yes”,“sure”,“No”,“of course”等词。这些简单的答语并不表示美国人讲礼貌,或者脑子简单,而是他们不拘礼节、坦率直爽之性格的体现。
许多与美国人打交道的人都有这种体会:当你赞赏一个美国人时,如说他车子开得好,汉语讲得漂亮,他会莞尔一笑,道声谢谢。但当我们中国人称赞同胞时,如说某人文章写得好,英语讲得流利,他会自谦地连声说道,“不好,不好”,或者“哪里,哪里”。东西方人文化上的这种差异既值得玩味,也应引起学英语学习者们的足够注意。
批判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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